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入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在一些企业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协议需要签订,不过入职协议是最基本的,一般都需要签订,但也有可能会有人忽视签订入职协议书的问题而且还会存在从入职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的情况怎么办呢?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订协议合同的话,可能会导致再次就业遇到问题,资历受到怀疑,如果没有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到原有企业开具证明,如果不给予开具的话,可以选择上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算,扣除餐费员工入职协议书格式员工入职协议书格式。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十、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甲方每月转出乙方10%的薪资作为留存薪资,该部分薪资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全额返还。
  
  十二、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三个月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三、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十四、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 (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六、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夜不归宿……)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七、本协议期满前的一个月之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新一年度的聘用协议。十八、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入职协议书中会有企业的入职基本员工规定和企业对我们的要求,所以签订入职协议书一定不能马虎,还有就是一定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因为不签订入职协议书的话,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矛盾导致企业对自身不认定,这样的话就无法直接证实自身入职的情况,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转化型抢劫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法律中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其实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就会转化为抢劫罪。而此时就会以抢劫罪来定罪,自然涉及到的处罚也是《刑法》中对......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什么履行抗辩权顺序是当事人互负债的时候,是会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在我国传统的民法上,那些在同一时间内履行抗辩权的和那些不安......


·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是有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的话,就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但对此很多人都是没有经验的,很多人都不知......


·郑州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司法鉴定是十分常见的,并且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司法鉴定,有利于查明案件真相,使案卷明确化和明......


·抢注外国驰名商标算侵权么?
      一、抢注外国驰名商标算侵权么?这个要看外国驰名商标是否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


·缓刑期满怎么办 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对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当然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但实际针对不同主刑的罪犯,确定缓刑考......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大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乡,在外工作生活,而对于居住条件您一般是选择租房子;不少公司也会选择租一个写字楼来办公,那么针对这些租出去的房屋是否......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公司债券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