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债务债权关系和所有权都是在生活中用的比较多,而且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这也不排除有人对它们怀有疑问,比如不是很清楚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其实,在这个问题上面,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主要从两方面
  1、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即主体、客体和内容;2、从产生途径、形态分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则是一种动态的流转性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则是一种静态的归属性的财产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归属,也不能没有交换流转,总是处于动或静的状态,从而构成民事财产关系的整体。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
  二、从法律关系构成分析
  1、利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2、体不同,债权的主体可以实物,也可以是行为,而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3、内容不同,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因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规定了债权的请求性,所以债权表现为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的作为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客体是物,所有权呈现为支配权,即四项权能,所有权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即实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其实现借助他人的不作为行为。4、权利性质不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是完全物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是不完全物权。
  三、从产生的途径分析
  1、合同:即通过订立合同设立的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2、侵权行为,从而引起债权;3、不当之债;4、无因管理之债;5、债的其他产生根据,如遗赠等。综合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区别,债务关系一般来说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说通过某人借钱还钱而产生的这个人与借钱的人的关系,但是所有权一般指的是,某个物体属于某个人,因此最简单的区别就在于债权债务关系是对人的,但是所有权一般是对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什么?在生活中,当有些人发明出一些东西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专利,然后通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许给别人使用,从而赚取......


·肇事逃逸没造成伤害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
      肇事逃逸没造成伤害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一、肇事逃逸没造成伤害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肇事逃逸没造成伤害行政拘留最长15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试用期刚过没提前通知被辞退是否合法
      试用期刚过没提前通知被辞退是否合法?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国庆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国庆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话,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法院有权委托司法鉴定吗?
      大家在生活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纠纷,有的矛盾纠纷激化了的话是会到法院来进行解决的。其中很多的案例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之后才能得到结果的,对......


·最新的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提出财物和其他非法要求时,才真正具有“人质”的完全意义,绑架犯罪的基本犯罪......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


·起诉离婚后对方拿死邀协撤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后对方拿死邀协撤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利用这种方式要求对方撤诉。实际上是并不理智的,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之后确实是可以进行撤诉......


·担保人能作为他项权人吗?
      担保人能作为他项权人吗?担保人作为我国的一类具有民事连带责任的保人在我国的社会上较为常见,一般作为一方向进行贷款或抵押行为时,不能够获得相......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1、宣布开庭。2、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