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由此我们可分析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的资料。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一定是直接故意的。并且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犯罪。客观方面表现多样,对于这种危害社会秩序的罪我们需要认识清楚。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
·起诉要抚养费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起诉要抚养费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一、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一)、著作权种类有: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故意伤害致死只判20年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100万商标侵权怎么处罚
商标侵权100万判刑一般三年以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一种,大多数人们会把钱存在银行,当银行吸收了存款就形成了银行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吸收存款......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