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自愿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都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只不过,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可能都不是很了解自愿离婚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这与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不一样的。而实践中,并不是离婚夫妻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了离婚申请之后,就一定会准予离婚。若出现了上述五种情形之一,则婚姻登记机构就不会办理离婚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如果单位给缴了工伤保险,保留发票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则找单位报,单位不报,则通过劳动仲裁处理。保留医疗凭证,缴......


·工伤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工伤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如何补偿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如何补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如何放弃专利权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申请人就会成为专利权人,此时自己的专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专利权人也会享受到一定的权利。那究竟专利权人的权利有......


·寻衅滋事罪不批捕后还能公诉吗
      能,要看证据,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一、申请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一)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二)和第......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吗?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吗?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自由处分。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


·两个人打架怎样处理是什么?
      人是感情动物,什么时候会爆发都说不定。一个事没顺意可能就会对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进行攻击,小则吵嘴吵架,大则发生抓扯,打架出人命的事都很有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