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自愿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都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只不过,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可能都不是很了解自愿离婚的手续要怎么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这与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不一样的。而实践中,并不是离婚夫妻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了离婚申请之后,就一定会准予离婚。若出现了上述五种情形之一,则婚姻登记机构就不会办理离婚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离婚调解书要么是离婚判决书。而实践中,要是夫......


·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并不是少见的情况,离婚已经成为许多人选择重新开始追求新生活的道路之一。夫妻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但是一方起诉离婚如果不符......


·国家规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
      一、国家规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  国家规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


·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


·判缓刑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的罪犯可能不仅仅实施了一个犯罪,但在侦查过程中司法人员没有发现其他的罪刑,同时罪犯自己也没有主动供述。不过却有可能在法官作出了缓刑......


·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
      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一、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醉酒驾驶会被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专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在我国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在本站平台上我们就曾经接到过多起关于房子买卖的纠纷案例咨询,其中有不少都是因为买了房子以后却发现,开发商不能够帮助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这......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如果某项权利已过诉讼时效,在诉讼中,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不会保护权利人已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而就债权债......


·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获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获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见义勇为是崇高的美德,是社会所赞同的,也是您所赞扬的。国家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是积极的倡导和鼓励的,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