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企业法人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转移,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企业法人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变更税务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限身份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权变更企业联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三、企业法人具有哪些特征?
  
  1、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2、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
  
  3、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可并购其他法人
  
  5、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上文所述,从简单字面理解的话,企业法人就是指的企业,其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向社会提供产品服务,并获取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变更设计到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变更和银行变更等。经办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同的部门办理。应该先完成的是营业执照变更,这个到企业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通常一周左右就可以办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申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复议?
      怎么申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复议?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之后才能受法律保护,注册后才能拥有对商标的专有权。但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会与商标......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


·看守所释放流程是怎样的
      看守所释放流程是怎样的?看守所释放流程是首先由看守所来进行一个按期释放的整体过程的掌握,首先是进行相关的发放刑满释放的证明书,并且需要同时告知......


·机动车违章停车扣分么?
      机动车违章停车扣分么?机动车违章停车一般是不扣分的,只会产生相应的罚款。一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根......


·证人出庭作证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需要什么时候申请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


·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
      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版权就是著作权,是著作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著作者想享有版权,必须需要向版权机关进行申请,那么,版权申请时......


·建筑工程保险期限及费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保险期限及费率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保险被保险人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的,无理由缺席开庭审理的,法院和主审法官会做出不利于被告的判......


·分公司注销后,原负责人能解除限高令吗?
      被执行分公司已经被批准注销,注销后该公司已不存在,且该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分公司注销后相关权利、义务归于总公司,现分公司已不存在,应......


·父母去世子女怎么分遗产如果有遗嘱
      父母去世子女怎么分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下去的时候选择离婚,但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离婚的方式有多种,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