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应对

派遣工在我们社会中太常见了,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派遣工的存在,他们每天辛勤的工作,派遣工的权利利益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尊重维护。针对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我们是否也应该多多了解一下以此来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益。
  
  一、基本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关于劳务派遣关系的知识。劳务派遣关系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往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由派遣活动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派遣主体有三方,即劳动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双方如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派遣单位形成契约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务关系,发生争议由民法来调整。
  
  二、法规制度
  
  1、《劳动法》相关内容
  
  《劳动法》明确规定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重大损失等过失性错误的情况下才存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务公司不得依据该约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2、连锁劳动法规:
  
  第四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和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每一种劳动都需要我们尊重,每一种劳动关系都需要我们保护维护,关于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问题,不仅需要派遣工自己掌握了解,我们身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有责任义务掌握清楚,这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对我们社会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一、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超出50周岁的女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超出50周岁的女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务院第五百八十六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二、无固定收入的:①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


·一.天津工伤鉴定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工伤鉴定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


·订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礼
      订婚后男方后悔能不能要回彩礼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订婚后男方后悔的,彩礼退还的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最高人民......


·一、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


·检察院第一次退侦多久完成侦查?
      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


·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吗?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就会需要离婚夫妻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自然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此时就是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活动有利的判决,并此时法官作出的判决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很大。所以很多时候都说打官司就......


·合同违约责任连带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违约情况。其中,有一些违约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这里讲到的合同违约的责任连带情况。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合同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