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但迟迟不通知开庭,人们因此有了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的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开庭时间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二、相关法律知识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了法院觉得应受理案件的时间限制。法院一般会根据已受理的所有案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开庭的时间,因此有时开庭时间会推迟到几个月之后。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侦查人员回避的决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侦查人员回避的决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侦查人员回避的决定时间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的三天时间里就给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答复。《民事百诉......


·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对于劳动合同法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辞退,经鉴定确实丧失劳......


·监外执行申请一般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按照法定程序
      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为强......


·一、遗嘱打印只有立遗嘱人签名可否视为有效?
      一、遗嘱打印只有立遗嘱人签名可否视为有效?打印的遗嘱只有立遗嘱人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什么
      说到继承人的顺序,那么肯定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此时我们除了要知道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外,还要知道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指定监护,实际上是选定监护。
      指定监护,实际上是选定监护。即在法定监护人中选择确定监护人,属于法定监护的具体落实和适用,或谓法定监护的实施方式,而并非在法定监护人之外指......


·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
      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二、法院强......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回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