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网络诈骗被骗8000元怎么定罪?

关于网络诈骗被骗8000元怎么定罪??网络诈骗被骗8000元的,一般定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以当地实行规定为准。当然,司法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现在,网络被您所熟悉,上到80岁老人,小到10岁孩童都能上网了。网络的出现也大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网络上也有很多的陷阱,就如同现实生活中一样,您一定要注意防范,不要贪图一时利益。如果发现有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以上就是关于网络诈骗被骗8000元怎么定罪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刑诉法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时候有着相关的规定,生活当中我们起提到取保候审,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特点?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特点?一、实物证据的概念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现在非常多朋友加入创业大军,但是有很多人运气不太好,公司入不敷出,开不下去了,导致要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


·人寿保险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寿保险原则是怎么规定的?所有的人寿保险都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比例分摊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都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三者其实就一回事。人的......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


·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一、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的条件是什么?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一、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有效。但如果抵押目的是逃避债务......


·小孩长大了也要支付以前的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离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要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十八周......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要准备哪些?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配合一般医疗机构进行材料的收集。职业病在工伤范畴中属于特殊的一项,由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