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现批准颁发。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加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科学研究所、耳鼻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 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以上是关于国家噪声标准相关规定的总结,我们可以根据以上内容来对于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问题进行了解。在这里提醒您,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尤其作业场所中的噪声,可能还会引起病理性改变,所以工厂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保障工人健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时对方还没回来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是要当事人都出庭支持诉讼,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案件真相无法查清。而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时对方还没回来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


·取保候审的后果有哪些
      所谓取保候审就是说一个人犯罪后,因为不想在案情没有结果的时候在警察局里呆着而寻找一个可以为他担保的人或交一定的保证金并写一份保证书,其中承诺......


·街道办事处有权封店吗
      没有权利。街道办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政府,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街道办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


·婚内汽车过户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卖方来说:
      婚内汽车过户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资料对于卖方来说:1、车主身份证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2、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


·变更法定监护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变更法定监护人要满足什么条件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有哪些?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有哪些?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都是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


·信用卡逾期是否要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是否要坐牢吗?信用卡逾期是否会坐牢,具体需看情况来定。1、信用卡逾期情况下的催收行为会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毕竟是银行,不会让催收......


·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
      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吗?绝对控股指的是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集资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人胆敢触犯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话,是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但是集资诈骗的具体金不一样,会涉及到量刑以及立案的相关问......


·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
      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