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

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服务期的话,这自然是可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此时针对不同的主体,具体的处理不一样。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是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这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培训及基费用的条款约定,或者是另有协议约定。如果有约定,则你合同没到期时离职应当支付未履行的合同期间的培训违约金,具体的算法应该公司为你付出的培训费除以三年按月计算的合同期,乘以尚未履行合同的月数。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的,公司不能在解除合同时另行主张培训费用。
  二、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之所以要对培训费专门作出解释是因为这涉及两个关联性问题,一个是“服务期”,另一个是“违约金”。我知道,以前经常有单位乱设违约金,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阻扰职工的自由流动。为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简而言之,单位提供了培训才可以约定服务期,进而可以约定职工违反服务期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但哪些是培训费呢?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又造成单位乱设违约金。现在《实施条例》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都可以纳入培训费的范围。现实中,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此时都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做出赔偿。当然,实践中也很容易因此产生纠纷,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要是劳动者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利转贷”“职业放贷”是违法借贷行为,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推动各地人民......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


·公司小股东的表决权是否受保护
      公司小股东的表决权是否受保护?公司小股东的表决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公司股东的表决权,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当中没有制......


·官司中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在一场官司中,有时候会需要进行司法的鉴定,但是,司法鉴定往往会需要一些鉴定费用。因此,会有人问,官司中司法鉴定费用谁出呢?司法鉴定的费用的承担......


·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么
      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么因为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我国对于童工的年龄界限为不满16周岁,因此童工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童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国对于童工的使用是禁止的。在是在......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遵守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存在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各方的合法权益,有些......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


·一、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看情况。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