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公前妻来探视孩子可以拒绝吗?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之后,又与他人重组结婚的是很常见的。如果在重组家庭之前,其离婚一方是有子女的,就多少会涉及到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的一个疑问,如果老公前妻来探视孩子可以拒绝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问题。
  
  一、老公前妻来探视孩子可以拒绝吗?
  
  对于离婚家庭,并重组家庭的情况来说,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探视子女,其是可以的,并且不能拒绝,因为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即法律上所规定的探望权。
  
  二、探望权的中止条件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一)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二)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三)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探视子女的,也就是说是不可以拒绝其进行探视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探视的条件,不然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的。另外,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合法的权利,不容许随意剥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一、承包人承包人也可以称作承包单位,施工方等。法律上对承包人有3项要求,第一项是要求承包人必须要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项是......


·北京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北京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北京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房屋成新是指被拆迁房屋拆迁时为几成新,也就是房屋折旧率。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是房屋重置价格乘以......


·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法律援助送达回证签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当事人签收的送达回证,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


·行政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赔偿申请书怎么写?需要注意什么?一、表单说明: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设置。2、适用范围:本申请书适用于受害的公民、......


·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当事人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驳回复审条件:(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


·涉外结婚的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或一寸单人照片若干张;4.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交婚姻登记机......


·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要做什么检查
      根据肿瘤不同检查也不同,鉴定查体医学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体征检查,并提出诊断意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查体结果和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形成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