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不在一起而是分开居住。有些人会认为夫妻只要分居到达了一定了时间就能自动离婚,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夫妻分居离婚也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二、分居离婚的证据怎么收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我们建议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订立分居协议,在法庭上提交的这一证据的,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列举了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离婚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夫妻在分居了一段时间后,如果一方仍然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还需要提供证明分居的证据才行。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离婚的诉讼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盗窃罪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
      可能您都知道,在我国是存在着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的,但是至于什么样的案件,他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普通老百姓可能并不是特别清楚,比如......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这两个看起来十分相似的概念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许多人在理解的时候会将两者混淆,认为两者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其实,虽然两者有一......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


·如果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


·欠钱不还上法院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上法院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通话录音、银行的交易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一、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人们的权利也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即使国家工作......


·从实践看来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


·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恶意伤害,暴力打他人的,或者说蓄意故意伤害无辜群众的,将会有拘......


·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一、无证驾驶撞人能判刑吗?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只要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除有民事赔偿外,还将负刑事责任。二、......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审查包括三个要素:债务款项专用性(债务专用于生产经营)、夫妻经营共同性、经营利润共享性。其中,夫妻经营共同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