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商标要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商标要多少钱
  
  有的时候商标所有人会将自己注册了的商标进行转让,虽然转让商标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但由于我国对商标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当事人对商标转让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就涉及到转让的程序问题,那么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注册商标所应履行的法定手续。在中国,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转让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协议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具体流程是: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二、商标转让费用是多少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一般说进行商标转让都是对注册商标的转让,由于之前商标已经在商标管理局进行注册,因此当事人就转让达成一致的还不够,还需要到商标管理局办理转让登记。
  
  三、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1、《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此时不仅需要当事人达成一致,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才行,否则的话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在实际转让商标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的工资来赔偿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的工资来赔偿?不续签合同就会按应发的工资来进行赔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


·劳动关系中什么时间算加班
      劳动关系中什么时间算加班?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最新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最新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在我国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发包和承包方会根据建筑工程当中的一些事宜签订相关的合同。其中,双方会对质保金的数额作......


·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由于人的活动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
      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由于人的活动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包括对人文遗址、自然风光和湿地海洋等环境的污染破坏,最后危机人类的生存发展的情况。......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老师有违法行为的,那么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没有违法行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才行。二、......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
      欠钱起诉没钱还会判刑吗?如果你在欠债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那么根据国家的法律,你是不会被处以坐牢的惩罚的,因为坐牢是违法行为带来的结果,你的情......


·协议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对于已经有孩子的夫妻而言,他们离婚后将面临的问题除了财产归属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而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后,若是将来发生了不能再继续抚养孩......


·一般情况下个人如何订立遗嘱
      一般情况下个人如何订立遗嘱一、一般情况下个人如何订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


·在日常的工作中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


·一般有哪些遗嘱是有效的
      一般有哪些遗嘱是有效的一、一般有哪些遗嘱是有效的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