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

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虽然现在我国人民的法律是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对于很多法律名词之间的区别都不是很了解,就比如诽谤与名誉侵权有些人会以为实质上的区别是一样的,其实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文我们将给您介绍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和了解。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只要诽谤情节严重才构成 诽谤罪。
  一、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二、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通过怎么我们给您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诽谤主要是指散布捏造的虚假事实的行为。而名誉侵权的行为,行为人所述的内容可能是真实的,就是因为在法律禁止的环境中公开了,而使他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合法,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公司不再是一人......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 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离职的原因的回答,一般是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企业的问题。主要是招聘时的时候,夸......


·绑架敲诈勒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敲诈勒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绑架敲诈勒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绑架敲诈勒罪的法律规定是两者在实现当中的方式,还有就是具体的客观方面都存在......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交通事故有人伤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按照签订的保险单据进行赔偿。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有没有资质要求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有没有资质要求私募投资基金根据其投资方向,可以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包括“股证券”投资的......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能证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除外。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债款用于赌博、吸毒、......


·欠钱不还去哪起诉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这个离婚率和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高的,而且许多人都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夫妻离婚的时候......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工程质量是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把握的,各类工程都有自己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修期限。对于幕墙工程来说,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意思是怎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意思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


·被告提交的证据是否应给原告
      要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开庭质证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