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由于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单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一方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了解诉讼离婚的步骤。那么具体来说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
  
  1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但被告服刑、就医或出国的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
  
  双方可协商解决,子女随(监护)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等条件,本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因此,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帮助法院正确认定双方的抚养能力至关重要,如经济收入、住房状况、文化程度、个人素养等都是参考的依据。如果你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你生活更利于成长。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咨询律师针对你的情况如何收集证据。
  
  3、财产分割方面
  
  主要是,将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清楚后,婚前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个人财产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确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二、诉讼离婚要避免哪些误区
  
  (一)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二)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三)我不同意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实践中不管是协议离婚又或者是诉讼离婚,这其中肯定都是有一定的步骤的,只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手续,那么夫妻最终才能离婚成功。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1、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首先,应该是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本身的特征所......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当您的家里的房子想要装修的时候,免不了要跟装修公司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书,那么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呢?我们为您......


·一、法律规定几岁以下算童工?
      一、法律规定几岁以下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未经准假强行休假,可视作旷工。在用人单位的制度中肯定都会有员工无故旷工的惩罚措施。连续旷工三天可辞退、年累计旷......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一、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多久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民事诉讼自行委托鉴定有效力如何?
      民事诉讼自行委托鉴定有效力如何?法律对于许多人来说都不太了解,但是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磕磕绊绊。有的时候需要您去接触这一方面,而民事诉讼是我们......


·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被辞退合法吗
      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被辞退合法吗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是归个人所有与还是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是归个人所有与还是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属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