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络诈骗2万多判多久?

网络诈骗2万多判多久?网络诈骗犯判刑的重要依据就是涉案金额的多少、是否主动归还诈骗的来的财物、以及认罪态度的好坏。网络诈骗如果达到2万元的话已经是会被判刑的了,那么网络诈骗2万多判多久呢,如果年龄不到十八周岁又会如何进行判刑呢。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需要慎重对待。一、网络诈骗2万多判多久诈骗2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诈骗罪的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三、诈骗罪的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刑法中规定的如果网络诈骗2万判多久的问题有了答案。涉案金额达到两万时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时间需要考虑是否主动将违法所得上交,是否是主犯还是从犯,并且还要考虑年龄问题,如果年龄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是十八周岁还要考虑是否是选择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追诉时效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些人或者部门没有经过批准,不具备集资的资格,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并且是为了自己的非法目的,这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但是对于犯罪行为,都......


·一、交通事故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股骨头更换评残等级是十级,工伤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


·我国规定的打架斗殴怎么赔偿?
      我国规定的打架斗殴怎么赔偿?欺软怕硬,以多欺少等这种性格其实是非常讨厌的,并且这些人通常情况下头脑都非常的简单,因为遇到事情以后明明就有法律......


·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


·在我国受贿罪有哪些种类 如何处罚?
      受贿罪是指一方接受另一方因为工作或者拜托办理某些事情而做出的涉及到金钱的行为。受贿罪一般发生在企业高管或者政府官员身上,受贿罪有很多的种类,......


·交通事故的抢救费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重伤的,此时需要由专业的医疗团队对伤者做出抢救,尽力挽救其生命。而这时就会产生抢救费,那么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的抢救费一般......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行政行为,所谓复合行政行为,即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包含着另一个或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且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前一......


·薪酬和福利的区别是什么?
      福利有时候会被称为薪酬福利,那么一些朋友就会认为,薪酬和福利应该就是一个概念了。但是并不是您所理解的这样,薪酬和福利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华东街道:八家子管理委......


·解除合同后,能否再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后,能否再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当事人就合同解除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对原合同解除相关事宜而......


·遗嘱的法律效力区分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法律效力区分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五种有效遗嘱,其效力区分的条件是: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