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因为出轨而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忠贞义务。不过,就实际情况来看,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有出轨行为的不再少数,并且也有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那此时因为出轨而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因为出轨而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因一般的出轨离婚其实是不可以请求赔偿的。
   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现实中,要是夫妻是因为出轨而离婚的话,此时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里的出轨行为构成了《民法典》上面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话,那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也是无法达到支持。毕竟,法律中规定的过错行为与普通人认为的过错行为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结婚前买的房子,签的自己名字,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买的房子,就算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一定就是其一人的财产,也有可能是......


·如何看待醉酒驾车思品方面?
      如何看待醉酒驾车思品方面?醉酒驾车被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之后,在分析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时我们通常都会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但是醉酒驾车从其性质上来说......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一般长期资产减值后不......


·员工春节放假要扣工资吗?
      员工春节放假要扣工资吗?不会扣工资的;单位是在春节法定假日3天,周六周日调休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春节3天加班,单位应该支付300%工资。单位在春......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一、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一、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窃取商业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


·醉驾等于杀人这一说法对吗?
      醉驾等于杀人这一说法对吗?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申请法律援助材料是什么,有哪些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材料是什么,有哪些程序?有的人经济窘迫,没有钱请律师,又迫切希望打官司来还自己一个公道,这时就可以使用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正好弥......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