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环境是人类以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都处于生态环境中,

环境是人类以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都处于生态环境中,若环境被严重污染,则地球上的许多生物都会面临着灭绝的威胁。因此,为了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颁布施行了环境污染责任法。那么,根据该法污染环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
  
  (一)污染环境的定义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A.作为和不作为;
  
  B、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A、《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B、《民法典》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A、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B、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一)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A、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B、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A、排除危害;
  
  B、赔偿损失。
  
  2、《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污染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
  
  1、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B、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四)环境污染责任的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五)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且适用无过错原则,因为保护环境使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有责任保护地球。在我们发现周围有污染环境的现象时,应及时向相关国家部门举报,经审查确实存在污染现象的,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注册地址挂靠是什么意思?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挂靠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注意事项?对于公司筹备阶段的创业初期,您都会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发愁过,现实是一个地段好价格合适的地址实在是少之......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


·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是什么?一、举证原则1、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先垫付,住院费用可以由被撞人先行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报销或肇事者赔偿。“出交通事故后......


·告诉才处理要求公安调查是否可以?
      告诉才处理要求公安调查是否可以?刑事案件中,刑法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著作权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


·故意伤害与轻微伤有何关系?
      故意伤害与轻微伤有何关系?故意伤害与轻微伤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豆腐渣工程是我们都十分痛恨的,工程质量一直都是大问题,要知道建筑工程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保......


·防高空坠物的危害到底有哪些手段?
      高空坠物是一种某些方面来说难以预料的意外情况,高空坠物所缀的物品有可能小到牙签、豆子,大到烟灰缸、花盆甚至钢筋砖块等等,无论重量轻重与否,只......


·购房网签和备案什么意思?
      购房网签和备案什么意思?购房网签的意思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


·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比例分别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基本的福利保障,它是国家强制缴纳的,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缴纳。那缴纳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比例分别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