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道义或者其他情况,可能会与他人发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要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债权债务合同。我国法律也针对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制定了抗辩权。我们将针对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为您介绍。
  
  一、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二、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共同构成了合同法中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合同法规定的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主要是在主张人的权利上,法律义务上以及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上存在不同。我们提醒您,债务人一定要及时履行自己的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在离婚之后
      夫妻在离婚之后,虽然会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对于亲生的父母子女来讲,彼此之间的血缘关系还是存在的。这个时候就算其中一方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也是......


·偷税漏税税收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税收处罚标准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婚姻法哪条说明了夫妻之间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
      夫妻之间本不存在财产分配等问题。但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如夫妻双方离婚。财产问题就显得严重起来。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很多人就......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该怎么处理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该怎么处理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


·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进行处理才行,否则就会很容易的损害到孩子的合法利益。而此时约定由女方抚养子女长大的话,通常就会约......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合作宗旨
      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二、合作范围......


·拉人头是传销罪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罪: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侵犯隐私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隐私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隐私权是公民的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但现实生活中,或多或少会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出现。怎么认定侵......


·医院应该怎么避免医疗纠纷
      医院应该怎么避免医疗纠纷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