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准许对孩子拥有探望权,一般情况来说父母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无缘无故中止的,那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探望权的终止条件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的。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大致有8种,如果符合这8种条件的话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提出中止对方探望权的。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者如何举证获得加班工资
      1、有员工给你出庭作证,说和你一起加班或看到你加班。2、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


·一、原配夫妻是什么意思?
      一、原配夫妻是什么意思?原配夫妻就是指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合并一起注册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对夫妻。这里指的第一次就是两个人都是第一次。二、结婚登记......


·国家赔偿的案件范围的是哪些
      国家赔偿的案件范围的是哪些?1、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一、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


·租房承租人可以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吗
      租房承租人可以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吗?承租人不可以随便更改房屋承重结构。而且,承重墙并非个人所有,而属于业主共有共用。拆改结构会侵害相邻业主的合法......


·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疑罪从无原则3大原则的适用条件是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


·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一、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设立、成长、上市、收购、重整、陷入财务困境等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我国责任制公司的种类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不同的公司制之间的设立程序、流程和标......


·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加快,政府的公共设施建设也在加快,但是这样会对原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所以政府会对被征收掉土地的人员进行征地补偿......


·单位犯罪概念具体是什么
      单位犯罪概念是什么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文字陷进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一些当事人因为不清楚一些法律知识,仅仅因为一些文字的错误,而让自己损失利益。我国《合同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