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哪些特征

在我国,只有银行才具有存贷款的功能。而要是公民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募集资金的话,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并且,若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就有不归还资金的意图,那么此时还会构成集资诈骗罪。那您知道什么是集资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关于本罪罪状的表述,有人认为颠倒了行为目的与行为手段,易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混淆,因为这二罪都是以欺诈方式进行的集资犯罪,故宜表述为“以集资的方法进行诈骗”为妥。两种表述均成立,因为本罪的预备和着手须以诈骗方法开始而且这种诈骗方法的实施贯穿于本罪实施过程始终,诈骗和非法集资都是非法占有非法集资款的手段,二者的有机结合方能实现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本罪行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以将“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或“以非法集资方法进行诈骗”表述为行为手段都是可以的。
  二、集资诈骗罪的特征
  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第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究竟什么是集资诈骗罪了吧。对于一般的集资诈骗行为,其实只能算作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有实际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能按照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案件的案发数量也在逐年
      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案件的案发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人们在进行网络交友或网络购物时,很容易被他人骗取财物。此时人们都想尽快挽回......


·公积金贷款还完多久可以再贷款
      这个需要分情况,当月还清,且在还清的前六个月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次月就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
      教师死亡的工伤认定可以获赔多少学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


·榆林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救济方式等流程。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本文针对榆林地区的工伤鉴定,列举出工伤鉴......


·盗抢机动车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十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


·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可否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可否上诉一、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可否上诉?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是不能上诉的。一般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


·左转弯直行了怎么处罚
      左转道直行处罚可能有以下两种结果:1、左转是红灯,直行是绿灯的情况下,可能按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处罚100元,不记分,也可能按闯红灯200元......


·伪造转账支票的行为犯法吗
      伪造转账支票的这种行为肯定是犯法的,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当中规定的伪造金融票证罪,根据犯罪嫌疑人伪造的转账支票的具体数额和造成的相应的后果,......


·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有哪些要注意的
      在生活中,个人在借款时,一般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利息,但同时,我们要知道约定利息这项权利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最......


·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如何申请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一、如何申请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