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率公式是怎样的
资产负债率,可以表示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是一种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这个指标可以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而且其是有一定的计算公式的。对此,为了让您了解的更清楚一些,下面我们将整理的资产负债率公式介绍给您。
一、资产负债率公式
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一)负债总额:指公司承担的各项负债的总和,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二)资产总额:指公司拥有的各项资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
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资产负债率能够揭示出企业的全部资金来源中有多少是由债权人提供。
2、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
3、对投资人或股东来说,负债比率较高可能带来一定的好处。(财务杠杆、利息税前扣除、以较少的资本(或股本)投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
4、从经营者的角度看,他们最关心的是在充分利用借入资金给企业带来好处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
5、企业的负债比率应在不发生偿债危机的情况下,尽可能择高。
二、资产负债率的判断标准
要判断资产负债率是否合理,首先要看你站在谁的立场。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负债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
(一)债权人的立场看
他们最关心的是贷给企业的款项的安全程度,也就是能否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股东提供的资本与企业资本总额相比,只占较小的比例,则企业的风险将主要由债权人负担,这对债权人来讲是不利的。因此,他们希望债务比例越低越好,企业偿债有保证,则贷款给企业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二)股东的角度看
由于企业通过举债筹措的资金与股东提供的资金在经营中发挥同样的作用,所以,股东所关心的是全部资本利润率是否超过借入款项的利率,即借入资本的代价。在企业所得的全部资本利润率超过因借款而支付的利息率时,股东所得到的利润就会加大。如果相反,运用全部资本所得的利润率低于借款利息率,则对股东不利,因为借入资本的多余的利息要用股东所得的利润份额来弥补。因此,从股东的立场看,在全部资本利润率高于借款利息率时,负债比例越大越好,否则反之。
企业股东常常采用举债经营的方式,以有限的资本、付出有限的代价而取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且可以得到举债经营的杠杆利益。在财务分析中也因此被人们称为财务杠杆。
(三)经营者的立场看
如果举债很大,超出债权人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就借不到钱。如果企业不举债,或负债比例很小,说明企业畏缩不前,对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债权人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很差。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全面考虑,在利用资产负债率制定借入资本决策时,必须充分估计预期的利润和增加的风险,在二者之间权衡利害得失,作出正确决策。
在实际中,资产负债率可以衡量一个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因此,为了更好的体现这一指标的作用,了解资产负债率公式等相关知识,对自身是很有用处的。另外,如果您有什么其他想要了解的内容,不妨来咨询我们所在的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算职务侵占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是注重物质生活,同时也是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因此,对于生活中的伴侣的期望越来越高,因为这样,当......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夫妻二人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
·故意伤害他们导致轻伤2级会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他们导致轻伤2级会如何处罚?(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
·管辖权异议不能上诉
管辖权异议不能上诉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是需要当事人自己进行提出的,而且,在进行提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规定的,我们在进行举证的时候,也是......
·离婚期间转移变卖财产怎样办?
离婚期间转移变卖财产怎样办?《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
一、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没有批捕也是可以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
·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