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在审理刑事或者是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人员因为有精神病史往往会从轻处理,但是这就会被有心人利用,比如自己不是精神病谎称是精神病从而逃过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了解的是,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并提交鉴定机构。鉴定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场,同时还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等到场。鉴定机构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询问嫌疑人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答题等环节,鉴定人员会根据以上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经验作出最终鉴定意见。
  二、如何防止嫌疑人冒充精神病患者?
  一般情况下,我们首先会针对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程序性审查,比如鉴定机构是否有资质,鉴定人员是否有资格等;第二就是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如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材料提供是否全面,鉴定结论是否符合鉴定标准,有无相反证据等。鉴定材料也可能存在作假的情况,比如嫌疑人周围的人未必说真话。防止作假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客观证据,从不同的角度、环节去印证,排除虚假证据。言辞是最不稳定最靠不住的证据,但又是最常见最容易获取的证据。对于类似情况,检察官就会慎重考虑,多方调取证据,包括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而判断是否有必要做精神疾病鉴定。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否会出现错误?
  我国对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有相应法律规定和标准,但鉴定的过程需要专业人员个人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这是个经验积淀的过程。司法精神病鉴定不同于一般鉴定,它是由人针对人进行的,人群存在个体差异,而鉴定过程需要主观判断,这时鉴定人员的经验、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鉴定所依赖的技术、设备等,也同样必不可少。
  四、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鉴定机构在接受到精神病鉴定申请后,就会对其进行鉴定。但是在鉴定期间会通知被害人的家属到场,而且鉴定机构还会询问被鉴定人有关的问题,之后鉴定机构就会得出是否是精神病的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公司注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那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是就由此消灭了呢?这样对......


·录音可以推翻签订的合同吗
      不一定。书面的协议当然要比录音法律效力高。因为录音作为电子证据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


·工作满10年劳动合同还是必须要签的
      工作满10年劳动合同还是必须要签的,但是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


·买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买卖的过程中,如果存在诈骗的情况,此时符合规定标准的,那么就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买卖诈骗罪,因此一般说买......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还款协议,如协议中债务人没有做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则......


·未成年人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在古时候,雇佣人是不会与找工作的老百姓签订什么劳动合同的,同时,他们还十分的喜欢雇佣童工,即未成年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少发工钱。......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作证吗?
      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矛盾需要怎么解决?这一问题的回答,很多人都会说“法院”。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一种诉讼类型,而法院会如何处理民事诉讼呢?这个我们不......


·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划分
      一、怎么对敲诈勒索罪数额划分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