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有哪些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其有如下要求:
1、转述他人见闻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
2、证人的书面陈述原则上也应排除
3、证人只能就自己亲身耳闻目睹的情况作证
二、设立传闻证据规则是什么呢?
关于设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理由,存在着诸多说法。英美传统经验认为,证人陈述证言通常必须遵守三大条件:宣誓、到庭以及接受交叉询问。有人认为,“为保证能遵守这三个理想条件,才设置了传闻证据规则”。由于英美法系对传统的宣誓义务有了放宽,证人不宣誓也可以提供证言,所以宣誓并不能构成排除传闻的理由。笔者认为,传闻证据存在的首要风险可能是存在陈述虚假的危险,这应当是排除传闻证据的最初理由。这可以通过上文所述传闻证据的形成过程来理解。
确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第二个理由,是与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相关的。英美法系国家庭审采用对抗式,证据由一方提出,而由另一方进行反驳,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一环。特别是反询问,通过质疑证人的可靠性、揭露证言的虚假性,能够更好地发现事实的真相。如果采纳传闻证据,原陈述人就不用出庭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就不能(通过律师)对他进行反询问,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是否诚实都得不到审查,而这些都是构成证言可靠性的基本元素。
文章告诉我们,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排除证人自己的书面说明,排除转述别人看到的听到的,用证人自己可以实际看到的听到的。当然传闻证据首先要排除存在陈述虚假的危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正常放款?
一、银行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正常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财产损失当中,具体又包括了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其中很多人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
·单位走私武器弹药怎么认定
单位走私武器、弹药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具体认定是:单位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或者出入边......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一、商品房合同的概念商品房合同又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现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尤其是农村地区更为普遍,而政府征收土地往往是为了大型工程的......
·在我国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家家户户都有了自己的出行工具,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人们越来越富裕,平常出门都开着车,在朋友聚会的......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本站我们将为你介......
·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
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一、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
·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体现在哪些方面?
司法实践中,在公安机关正产确定案情后,会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理,人民检察院在判决时,会以法律为依据,并结合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量刑,就实......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土地面积广,可用地面积丰富,为了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使土地的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国家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