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

不管是在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中,法院在判定证据效力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辅助。同时,当事人在某些方面存在争议的话,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今,司法鉴定在诉讼领域运用的越来越广泛。那么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学习下相关知识。
  
  一、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环节?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二、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透过对上文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做司法鉴定包括哪些程序和原则。从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受理、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到出具司法鉴定结果,这一系列环节构成了司法鉴定的程序。按照目前规定,当事人申请做司法鉴定,应该通过法院委托,或者由代理律师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


·怎样申请发明专利,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发明专利,要哪些材料一、怎样申请发明专利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


·贩毒是怎么量刑的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一、公职人员醉驾要开除公职吗?
      一、公职人员醉驾要开除公职吗?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


·中标后变更合同数量可以吗?中标后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中标后变更合同数量可以吗?中标后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一、中标后变更合同数量可以吗?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往往包含着一些合......


·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事件,导致公民人身受到损害,此时除了可以要求物质上面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那么对于这个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


·集资诈骗款返还有司法解释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并且以高回报作为诱饵对我们民众进行非法集资,在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后并不按当初高回报的承......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仲裁是对合同存续期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合同是否到期没有关系的。仲裁期间合同到期,不影响案件审理,如果合......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久
      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软件的应用频率也是逐渐上升,其优质的软件,对于开发的公司就是一笔丰厚的财富。而公司开发了软件之后尽快申请著作权的......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一、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企业变更股东申请的书写是一定要注明变更前后股东的信息的,填写须知:1、申请人应仔细阅......


·赌博做账是什么罪
      开设赌场罪。记账人一般认为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所以应认为是共犯、从犯。有法定的从、减、免情节。《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