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前的社会,一半的年轻人是通过正规教育读书上大学走进社会的,

当前的社会,一半的年轻人是通过正规教育读书上大学走进社会的,也有一半的人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或者只经过部分正规的教育从而走进了社会。相对来说,后者的年纪会偏小一点,特别是在找工作时,有些都是未成年。那么,今天,我们要探讨的话题是在酒店里17岁算不算童工?
  
  
  一、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的年龄标准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的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十七未成年是童工吗
  
  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出17岁周岁满16岁之后就不算童工,而算成是未成年工。法律规定禁止招聘童工,但对未成年工并没有禁止,只是有一些相关保护条文规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


·一、天津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天津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天津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标准3万元,核算2人以下家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所出的资金对整个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的转移......


·毕业证公证要本人去吗
      不需要。自己不方便到场的,可找一个年满18周岁的代办人,他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以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办理。公民或有......


·立生前遗嘱怎样才有效?
      立生前遗嘱怎样才有效?一、立生前遗嘱怎样才有效?父母生前在书写遗嘱时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书写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时该遗嘱就会有效,......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近两年来高空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们针对这一现象也变得十分的警惕,因为高空坠物这一问题自发生以来,归责就是......


·未成年的养父母可以遗嘱监护吗
      未成年的养父母可以遗嘱监护吗?养父母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按《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如何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如何解除劳动合同1,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对于执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执行吗?
      对于执行监外执行由居住地执行吗?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好久,商标可以保护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商标的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