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土地使用费是来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与土地使用费息息相关的就是在购买房屋时的一些影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必须要是缴纳了一定的土地使用费,这样才能够合法合理的拥有产权,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费的重要性,下文中我们重点为您介绍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内容。
  一、土地使用费的概念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二、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
  1、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2、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交过土地使用费的优势
  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可大大降低现行房价,减轻购房者的压力。特别有利于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可以真正意义上实现住房的一步到位。降低频繁换房和重复装修造成的浪费。而且,把土地成本从房价中剥离后,可以基本消除地脚差异对房价的影响。住房的成本仅仅由建筑及相关(设计,配套等)成本和相关税费构成。使得全国各地的房价趋于统一,有利于房地产成本的透明,使得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趋于理性,从而促进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地脚的不同,会导致土地使用费的差异,进而导致住房使用成本的差异,通过市场优化配置不同地脚的住房。按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还可以大大提高住房使用成本。有效打击炒房行为,降低住房空置率。同时,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将时间直接纳入土地使用费的计量因素,即计时收费。可以理解为土地使用费的计量方法是土地面积乘以占有时间,只要占有土地,就必须缴纳土地使用费,因此可以有效抑制土地闲置和囤积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使用费涉及到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重要的问题,以此了解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对我们来说是有必要了解到的内容,现如今买房是每家每户必备的,购房时注意到土地使用费方面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的房屋在买卖时是有权利瑕疵的,容易损害购房人的利益,值得您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


·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
      一、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一)数额在......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不一定,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


·驾照被吊销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案,报案时要做的事有:带上自己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一、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


·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为了开设赌场准备资金或者是,为开设赌场提......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关税是国家对于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负责征收。进出口货物涉及的种类较多,为此,国家税务机关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征税制度。国家对......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您知道债务人欠款不还的如何判刑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欠款不还行为是否会被判刑,然后再是如何判刑的......


·私企一般员工有高温费吗?
      私企一般员工有高温费吗?一、私企一般员工有高温费吗?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