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其过程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比如从天而降的欠条,自己是非常确定的表示没有向别人签过任何字据之类的东西,而且连鉴定机构也确认是自己的笔迹。那么,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其鉴定过程又是怎样去确认鉴别的呢,让我们来通过相关资料来了解一下。
  
  
  笔记司法鉴定是否准确
  1、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2、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3、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4、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5、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过程
  
  一、笔迹真伪鉴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书没有特定的格式,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
  三、签订协议
  委托和受理双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提供有效证件
  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
  五、送达或邮寄
  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如采用邮寄方式,最好选择邮政EMS特快专递保价邮寄。
  六、交纳鉴定费
  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交费方式现金支付、转账均可。
  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
  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就以上内容对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这个问题大概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准确率还是相当高的,当然这同时也要看鉴定人员的经验技术,还跟捡材、样本有关。鉴定的流程大概也分为七个步骤。如果真的对鉴定结果持有否定态度,鉴定过程也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可以申请进一步的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车没带安全带扣几分
      开车不系安全带罚款和扣分具体规定。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最新司法鉴定费用缴纳办法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不同项目的鉴定所需要的标准不一样,那么当事人想要鉴定,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呢?司法鉴定缴费办法有何规定?下......


·没有任何员工福利待遇犯法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社会保险等法定的福利和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等福利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无理由拒绝提供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


·行政处罚执行时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执行时效期限是多久?一、行政处罚执行时效期限是多久?1、行政处罚执行时效期限是两年,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
      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一、犯罪的个人信息能否公开?犯罪的个人信息现在是不予公开的,只有特定的罪犯,才可以公开其个人信息。《性侵害未成年人......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一、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得越来越迅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了许多的赚钱方式。尤其是近几年来,较为火热的赚钱方式就是......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一、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


·股东申请破产的条件和程序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