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商品房写名字的相关问题详解。

买商品房写名字的相关问题详解。买房子就要有房产证,有房产证上面就得写名字。这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是这套房子的所有者,因此很多人都会对这个房产证上面写名字的有关问题的产生许多疑问。例如:买房子房产证怎么写名字,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条件是什么?对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有关于买商品房写名字相关问题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买房子写名字问题:
  1、最好房产证上写您的名字;2、结婚之前,您已经支付完毕首付,婚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拿共同财产支付按揭的问题,这个一般不会影响房屋的归属,如果担心,可以在结婚前予以明确约定双方的财产范围;3、您父母如果经商,您可以对您父母的贷款以您拥有的房屋做抵押担保,不会影响办理贷款。
  二、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
  可以加,夫妻之间可以互相加减产权人名字,只需80元登记费;夫关系以外的家庭成员或非家庭成员需要以过户的形式加减产权人名字。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三、买房子房产证怎么写名字?
  一般说来,按照银行按揭贷款程序,贷款人是未来的业主,也就是说,贷款人与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贷款,所以你放心,即使你婆婆要求房产证写她的名字都不行,这是法律所限制的。 原因是按揭贷款其实是不动产抵押贷款,即用你们做购买的房子做抵押,所以贷款人必须与所抵押的不动产(也就是房屋)业主姓名一致。另外,如果你们现在已经结婚,贷款手续中也将出现你的名字,所以办理房产证时也可以添加你的名字,或者写成房产共有人也可以。 如果你婆婆再三要求,为了不引起家庭矛盾,你可以让你老公做详细解说:这全是银行所规定的,你们想写也不成啊!但如果是一次性全额付款,房产证可以写成任何人的名字。很多人的人生追求就是买一套好点的房子,夫妻在结婚之前也会为他们的将来购买一套婚房。那么夫妻既然买房,就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买商品房写名字时,写谁的呢?这都是困扰我们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处理好与对方的问题,协商好。那么这就不是问题。如果我们在处理时,不恰当的话这以后有可能会对夫妻和谐的婚姻关系造成隐患,搞不好就会因为这个弄的夫妻之间不和睦,影响家庭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机动车可以异地处理违章吗?
      一、机动车可以异地处理违章吗?机动车不一定可以异地处理违章。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怎样的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怎么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怎么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一、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政策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商标抢注管辖地应该是哪里?
      商标抢注管辖地应该是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一、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有车险公司在修车的时候需要车主先垫付修车的费用,但是有的车险公司是不需要自行垫付修车的费用的。车......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拖欠工资
      公司不可以无故拖欠工资。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拖欠工资的,都是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一、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