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中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中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人们在进行股权投资过程中,可以在不想继续持有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双方为了明确各种的权利和义务,会签署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合同一方,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合同欺诈。那么股权转让中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股权转让中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于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届清偿期。2、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3、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现实危险。4、享有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为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5、先履行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降低,且后履行一方没有提供担保。除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例如作为当事人的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停产、破产清算等,都是债务人履行能力肯能丧失的情形。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当事人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给付义务人通知后给付义务人,通知到达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给付义务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与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综上所述,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当接受方未能如期支付转让款,作为转出方,可以行使股权转让中不安抗辩权,这样就可以防止当事人陷入股权转让合同诈骗陷井。当然,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双方互相负有债务,并且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而一方有明确证据可以证实对方有拒绝支付转让款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 区片综合地价是全国统一的吗? 有什么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经济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常见的租赁也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常见的租赁也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当事人就必须要签订数码店合同。不过房屋租赁合同......


·疫情延迟还房贷流程是怎样的?
      疫情延迟还房贷流程是怎样的?疫情延迟还房贷流程是查看相关的金融机构的公众号,了解关于延期还款的最基本的一些信息方面的知识,按照金融机构所发布的......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爷爷、奶奶是直系亲属,但依据国家对于丧假的规定不在使用丧假的范围。3.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如今一些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的心态,在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借钱购买昂贵商品。其中有人不惜向民间借贷机构借高利贷,由于高......


·法院起诉离婚如何请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后会走向离婚的道路,但也有不同的情况,比如只有一方想要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却在某些问题上达不成一致而造成离婚的分歧,这时候夫妻双......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不能报警吗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不能报警吗不能,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


·一、物权优先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互冲突吗?
      一、物权优先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互冲突吗?不相互冲突的,不动产在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