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买二手房要谨慎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二手房不仅是一些中老年市民购房置业的首选,也是一些急于结婚的年轻人购置婚房的考虑对象。但由于二手房的产权问题相比普通商品房要复杂一些,导致很多想购买二手房的人犹豫不决,其实只要知道了购买二手房要谨慎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讲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要谨慎的情形有哪些
  
  1、产权交易有限制的房屋
  
  也就是说,有没有被抵押、涉讼;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否属于安居用房。以上情况属于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比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2、被他人租赁的房屋
  
  鉴于民法上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用途有限定的房屋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的房屋
  
  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5、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买卖,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6、属于小产权房的房屋
  
  小产权房屋,又称乡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有些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购买,声称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实际上,此类房产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纠纷或拆迁问题,购买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7、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屋
  
  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二、买何种二手房可能会招致麻烦
  
  为了避免招致麻烦,建议您在购买二手房前做好以下工作:
  
  1、查清房屋的“身份”。
  
  弄清二手房的房龄,实地考察房屋的面积,查看房产证。二手房的面积、房龄、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都记载在房产证上,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仔细查看房产证。
  
  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
  
  影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有很多方面因素,包括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坐落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这些都使得二手房的交易价格较难确定,购房者最好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
  
  3、要注意公开透明。
  
  二手房交易的最后程序是过户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未经办理登记手续,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4、定金支付须谨慎。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5、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二手房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极有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本文难免有疏漏之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让律师为您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保驾护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一、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


·在我国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的这种事情业主自己心目当中一定要有主心骨,对开发商或者是银行机构告诉的一些事情也得事先的了解一下,就比如我们相信肯定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
      合同法的效力有哪些一、合同法的效力1、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


·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失火罪与放火罪不同,虽然都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前者属于过失性犯罪,而后者则是故意犯罪,《刑法》在对这两个法律的量刑规定上面也是不同的,很显然......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未执行到位的,应当及时下达通知书,并要求对方按照规定的时间来缴纳罚没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一律上缴国库的,......


·出借方能否仅以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


·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吗
      一、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吗?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相对从轻处罚。法院在进行判刑处罚时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


·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于司法鉴定并不陌生。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像人身损害案件、交通赔偿案件等都出现了司法鉴定的身影。司法鉴......


·离婚财产给孩子分割多少?
      离婚财产给孩子分割多少?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税法法律规定,我国必须严格划分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会计制度不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