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对于童工有效吗?

近年来,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能看到非法使用童工的报道。我们的企业往往唯利是图,将童工当成易管理、剩余价值高的廉价劳动力,大量非法雇用童工,恶劣的劳动环境,长时间的繁重劳动,严重危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那么,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童工有效吗?
  
  
  一、童工的定义
  
  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四川凉山学生被拐做童工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的少年、儿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激烈变迁,童工现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是现实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作为儿童群体的一部分,童工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十分恶劣,其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被保护权得不到保障。
  
  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童工有效吗?
  
  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于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对于童工有效吗?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每年的0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保护儿童,需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在企业劳动力使用的问题上,我们要懂法、守法,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合同对于童工是无效的,使用童工突破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


·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予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一、公司债券可以依法流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可以流通,流通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


·指定监护人开庭会由律师辩护吗?
      一、指定监护人开庭会由律师辩护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肇事车辆,需要把肇事车辆停到指定的位置,并且要按照交通事故停......


·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当中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外,其他的都......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不可以,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你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


·农村抚养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在父母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相较于城镇,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