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当一些意外发生的时候我们在及时救治完成后也要做相应的司法鉴定,通过相关的鉴定证据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理赔,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根据情节严重相应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眼部做司法鉴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以及相关流程。
  
  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眼睛是很复杂的人体器官,眼睛怎么做司法鉴定相信您对于鉴定流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眼睛司法鉴定一般需要做视力检查、眼球的基础眼科检查包括外眼、前节、眼底、眼位、眼肌、视野、眼压、电生理检查等等,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查全身疾病和头颅部的深入检查,我们如果有司法鉴定需要的时候只需要在相关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委托,如果受理后我们按照流程来就行了,事故发生以后我们一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就一定要去做司法鉴定,保护好鉴定结果,我们就可以通过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多次受贿未处理的按照什么处理
      对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调查会发现当事人实际上是属于多次受贿,其实也就是在第一次有了受贿的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以后就会有些肆无忌惮了,而在......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婚生女×××随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等)由男方全部负责。暂定男方现阶段每个月支......


·首先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在法律上面那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


·办理收养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的材料有哪些一、收养公证中收养人需提供哪些资料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


·2018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2018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


·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拒绝笔迹鉴定,一般是笔迹不适合案件的进一步,或者对案件的发展没有帮助。二、被鉴定人拒不配合重新鉴定的原因1、客观因......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相同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相同,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对于公司来讲,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是由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的。那要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此时公司债务可以由公司股东......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有的人在购买机动车之后,发现自己不喜欢汽车的外形,于是就自己动手开始改装,将汽车的外形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那在我国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