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
  
  一、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首先必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其次需要写清楚准备设立的外资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说外资企业的名称、住址、经营范围等。您如果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一、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民间个人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一般月息在1%-2%之间,但是个别民间借贷机构给出的月......


·检察院未批捕还会进去吗?
      一、检察院未批捕还会进去吗?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内容?路灯购销合同范本项目名称: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工程款的纠纷问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程的纠纷的问题,也是不少劳动者经常遇到的纠纷问题,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


·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


·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纠纷如何解决?1、如果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不能实现的,买方可当即拒绝接收并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


·离婚法院判决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抚养费过高怎么办?可适当降低上述比例。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


·国家赔偿案件判决书的意义是什么
      有一句古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特别符合今天我们要给您讲的关于国家赔偿案件判决书的意义。司法中的国家赔偿就是司法系统关于冤假错案的重新审视,......


·按揭买房也就是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购房人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
      按揭买房也就是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购房人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支付房款。有买卖就会有风险,按揭购房也不例外。关键的是应该怎么防范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