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标准内容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履行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1、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2、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3、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在抚养上,无论是其他地方还是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都有相同的因素,也就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无论是离婚还是未婚,父母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都是相同的,也都是有义务抚养儿童的。除去地方上的具体标准不同,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共通的。若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律师网日照律师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风投资本都非常喜欢进行股权投资,因为股权投资比通常的理财投资有着杠杆大、收益大、时间短的特点。所以,很......


·触犯过刑法能房贷吗
      不能。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贷款办理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


·结婚可以异地登记吗?
      结婚可以异地登记吗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


·我国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新颖......


·夫妻在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4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4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一、4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子限购吗?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子限购吗?目前来看房屋限购政策是全国性的,无锡也不会不限购,只要限购社保就是必须的。外地人在无锡买房条件是什么?1、已......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


·拒执罪报案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当中的那些老赖,在躲避自己债务责任的这件事情上也真可谓是不断的翻新着各种的耍赖的手段。对于这种拒执行为,很明显的各地的人民法院都还是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