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土地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农用地还是我们的住宅用地,现阶段我们享有的只是国家出让给我们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政策,我们享有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这完全颠覆了我们关于继承方面的认知。那么,我们现在买的房子,在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带着您的疑问和您一起了解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土地所有制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即国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根据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1、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4、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同时,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是永久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龄的老化,会涉及许多问题。比如我们买一套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会不会被国家收走、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和贬值等等问题。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因此,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理论上只要申请并补足土地出让金即可。此外,在房地产投资中,不少人认为房地产不会像其他商品一样越用越贬值,而是会保值或增值。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比如,一幢耐用年限为70年的建筑,70年后,其残值为零;再者,根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显然,作为建筑物它本身是不可能增值的,增值的部分只有土地。在了解了我国土地使用政策后,许多朋友都会有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的疑问,我们在这里可以告诉您,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不意味着国家就一定要强制收回土地,土地使用者是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的,续期被批准,土地上的房产所有权自然就得以延续;若续期申请未批准,关于房产部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残值补偿,您大可不必担心亏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交强险死亡赔偿方法是怎么样的?
      无交强险死亡赔偿方法是怎么样的?无交强险死亡赔偿方法是怎么样的?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


·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
      一.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


·两个儿子遗嘱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两个儿子遗嘱继承纠纷怎么起诉一、两个儿子遗嘱继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医疗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医疗费的赔偿,毕竟对人身有所损害,也就合情合理的需要对伤者治疗方面的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最新2023成都户籍政策内容有哪些?
      想必在成都生活久的人想在成都落户,在成都落户需要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并有房产证一年以上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成都入户,对于配偶和大学毕业生则需要提......


·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多少倍?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构成要件是什么?
      怎么样构成网络诈骗,构成要件是什么?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本,网络电子行业也得到了发展,人们的生活随着变得更加便利。但由于网络安全方面一直存在无法......


·司法鉴定意见为什么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司法审判的工程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意见书是具有司法效力,故而对司法审判的结果是会起到一定的影响的。那......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