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城市征地虽说我们是没有过多权力去阻止干涉的,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来说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本土地的价值,虽说如此,但还是有很多人想要知道征地的相关补偿情况,以免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那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
  
  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之前,一般会把征地的补偿金额和计算方式列出来给征地的朋友们查看,我们同意签字即代表同意进行确认无误,所以在此之前我们需要根据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进行估算一番,如果出入过大的话就要及时提出质疑。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征地补偿政策,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项目(以下简......


·慢性病医保申请书规范是什么?
      慢性病是又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疾病的总称,因此慢性病有很多危害,就医也会比其他疾病多出很多花销,按照规范书写的慢性病医保申请书如若得到社......


·国家赔偿标准每天多少钱
      一、国家赔偿标准每天多少钱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是多久?都需要哪些资料?对于私募基金,从国家证券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来说,虽然说只要公司只要注册资金达到要求就可以成立,但......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一、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有时候,由于员工有些特殊情况,未与公司说明原因就连续三天不来上班。关于公司法连续三天不上班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租房一族在租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安全保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租房一族在租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安全保障问题,安全保障是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前提条件。那么,实践中房屋租赁怎样才有安全......


·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使用童工......


·董事会决议范本怎样编写
      董事会决议范本怎样编写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两种基本的公司构成形式,而这两种类型的公司决策机构都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通过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