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婚姻有成功也有失败,如果生活在一起性格不合适总是不和的话,自然会有想要离婚的想法,如果双方实在不合适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勉强,因为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当前有很多夫妻都在异地生活,那如果想要异地办理离婚的话,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呢?
  
  异地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到统一地区进行办理的,所以协议离婚是无法异地办理的,不过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并不是统一的,而且离婚对于我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做出这样的决定最好是双方统一进行处理,也算是对于这份感情的负责,这样不会花费我们多少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单位犯罪起诉书范文是什么
      对于犯罪违法分子,公安部门会对其提起诉讼,那么,公安单位犯罪起诉书范文是什么呢?只要涉及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意愿就会被提起诉讼,这是国家有关法律......


·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
      一、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一、对于醉驾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对于醉驾认定方法是什么?醉驾的认定方法就是对驾驶员抽血化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按......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一、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显然是可以的,可以订立遗嘱来进行合法的处......


·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资料是重点?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一定要重视起来的项目,工程质量差、不好就会引发工程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一旦发生工程......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


·盗窃罪情节轻微情况主要有哪些?
      盗窃罪属于不大不小的违法犯罪,在我国的法律中一般都是根据盗窃金额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犯罪的量刑标准的。所以,轻微情节规定关注度与日俱增。那么......


·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风险具体有哪些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一些股东因为公司或自己的原因而不愿意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时只能转让给他人,不过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总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