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全国各地都为征地工作制定了补偿标准,同样,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为汝南征地工作提供了标准,征地补偿的制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来的,坚持了不损害当地老百姓的利益为前提,确保补偿合理以及补偿到位。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征地补偿的内容。
  
  一、汝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①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
  
  (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
  
  (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
  
  (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二、补偿标准适用范围
  
  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文件通知,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定。其中征收耕地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本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三、补偿标准制定依据和原则
  
  《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在充分调查驻马店市辖区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73342个样点)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测算的。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
  
  这也是保护您利益的需要,征地不能损失征收对象的利益,这也是征地工作的基本要求。一个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对于被征收对象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也是保障其利益不受损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和措施。因此,您也要积极贯彻落实征地补偿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


·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一、股权投资的风险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一......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


·一、教师工伤待遇绩效会改变吗?
      一、教师工伤待遇绩效会改变吗?教师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只是不享有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延迟工作时......


·仪器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仪器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仪器购销合同模板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处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购买美容设备以及售后一......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依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因此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是指刑法......


·分居是什么 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
      算离婚给人的感觉就是自动离婚,而现实中如果夫妻分居的话,那么是很有可能导致最后离婚的。不过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也就说夫妻长期分居是否算自动离......


·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
      您在工作的工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各种的意外,那么工伤认定和赔偿就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那么我们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不满,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


·常熟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常熟市属于江苏省,在江苏当地,常熟市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当地得天独厚的一些自然旅游风光,并且常熟也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正式的列为了在中国内地县市......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人们首先想到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人们对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不服的时候,于是会申请第二次鉴定。那么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