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法律援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法律援助? 一、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援助特征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可以通知法律援助的情形只适用于特殊的案件,这与涉事当事人自身的精神智力状况以及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有关。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公益事业。如果你的状况达不到让法院、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你提供援助的情形,你也可以自主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消费限制令解除需要多久
      高消费限制令解除需要多久?高消费限制令不管过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解除。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在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中会有时间限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遇到工伤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遭受到了伤害,这时就可以依法认定形成工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出现......


·2023最低加班费是多少?
      2020最低加班费是多少?所谓的最低加班费是多少,并没有准确的答案。首先,计算最低标准,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次,法律没有规定最低加班......


·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
      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一)、人员安置: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


·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怎么解决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


·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适用情形不一样,法定量刑情节: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的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但是工作人员也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有些特殊情况下加班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我国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


·因工作不能胜任的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因工作不能胜任的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是需要补偿的,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军婚离婚时去哪个法院起诉
      对于军婚离婚,我国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要求现役军人的一方同意,否则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军婚......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企业的房屋性质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1、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使之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每年房价都会上涨,如果我们想在一二线城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