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私募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不管是在私募基金的申请发行发面,还是在私募基金的发行条件上来说,都比普通的基金要严格很多。而且私募基金的投资数额较大,不少人都选择通过托管的方式来管理私募基金,那么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一、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1、 《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2、 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3、 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卷款跑路;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二、发行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发行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制要求私募基金必须进行托管,不进行托管的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以解决私募基金遇到的问题。但是私募基金托管与否都必须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选择基金托管机构时必须选择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对私募基金的投资选择托管的方式进行,所以有不少的朋友对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产生了疑问,其实对于私募基金的托管问题,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也就是说可以托管也可以不托管,只是说由于私募基金的风险性比较大,所以更多的人愿意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几类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


·股权并购流程有哪些
      股权并购流程有哪些一个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快速高效的发展很有可能需要并购其他公司的资本、股权等等。而这其中股权的并购,具体另外还有一......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


·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一、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


·《劳动法》第九十条是什么?
      《劳动法》第九十条是什么?《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一、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原值是以增资的方式,新股东投资进入公司,实际增加了公司的资产,也可以同时增加注册资......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其实对应的离婚手续是不一样的。但因为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因而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必须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办理......


·征地补偿登记表(格式)
      一、土地补偿登记表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的民事纠纷是非常多的,民事纠纷大多情况下参考的法条是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危险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