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城镇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都离不开拆迁和改建,而一旦涉及到改建就是对被征地的居民来进行补偿了。对于地处于河南省的许昌市来说,近年来在改建和征地的过程其中对于独生子女的补偿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那么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都包括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进行解答。
一、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包括什么?
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户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规定。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二、征地拆迁的补偿是遗产吗?
(一)首先如果你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子女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拆迁征收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1、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征地拆迁征收的性质是什么?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5、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6、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与人口数有关,也就是说子女也可以获得补偿,而国有土地拆迁,一般补偿都是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的,跟户头数没多大关系子女不能获得补偿。
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在许昌征地补偿独生子女的标准中需要得知的是,如果父母已经过世,那么此时的征地补偿会当作遗产来继承,而对于父母在世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人来说,是可以按照建筑面积对其进行补偿。如果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
·成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是怎样的
成都投资担保公司担保模式是怎样的投资担保公司,是一种常用的用于担保的机构,一般是有偿的,而且,大多数担保公司的担保模式都是差不多的。那么,......
·逃税一百多万交罚金了还需要坐牢吗
逃税一百多万交罚金了还需要坐牢吗?依《刑法》规定,逃税一万元以上,即为数额较大。逃税100万若只占比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小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是怎么评定的?
小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是怎么评定的?如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只要是不能举证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妻共同......
·账面是平的可以认定存在债权债务吗
说到债权债务大家肯定是一点都不陌生的,就算我们不是干与经营相关工作的,也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只不过我们没有用专业的术语表达罢了,其实就是一个......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
·宁波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是什么?
宁波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是什么?2007年12月,宁波市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在市、县两级层面设置医疗纠纷人民......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
·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有人以为在借款给他人时,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有些借条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何种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