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兰州任龙司法鉴定原则是怎样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步骤,而且司法鉴定的鉴定涉及到很多的方面,也是整个案件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在我国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司法鉴定机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兰州任龙司法鉴定鉴定原则是怎样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二、申请流程
  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办理时限:法定时限很多人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只有比较大的城市才会有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其实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在兰州任龙司法鉴定机构同样是有不少的,而且不管是什么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相关问题的鉴定标准是一样的,操作流程也是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有签名但没有手印有效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有签名但没有手印有效么?只有签名是无效的,还需要有两外以上的见证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


·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由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他们在诉讼中地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违约金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我们知道,农村的大部分耕地都是集体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就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我们知道,国家给于集体土......


·什么单位能成为监护人?
      什么单位能成为监护人?一、什么单位能成为监护人?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一般是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一、何谓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


·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