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诽谤信息可以报警吗

一、诽谤信息可以报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诽谤信息是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发送诽谤信息的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如何告他人诽谤
  
  (一)应当收集掌握当事人诽谤的证据,向法院直接起诉。
  
  (二)具体起诉做法:
  
  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三、发送诽谤信息可以判刑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网上诽谤他人,达到一定的条件可以构成诽谤罪,因此如果我们收到他人的诽谤信息,我们最好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自行收集他人诽谤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法院提取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工伤发生以后需要工伤能力鉴定,而工伤程序的鉴定不是免费的,需要对鉴定的内容交付专门的费用,那么,针对工伤鉴定的这部分......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三个月相加,总数再除以三,就是月平均工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两个人因为一些原因而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情况。那么在正规的收养之后,如果有一个人想结束这种关系,他没有得到和他有着这种关系的人......


·如果教师缓刑影响工作吗?
      教师是传授学生知识的人,同时,也应该是学生的道德模范。但是,如果教师触犯了法律,虽然无需进入监狱服刑,只被判处了缓刑。那么,还能继续在其工作......


·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建筑行业管理者和工人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十分混乱。用人单位因为资金问题逃避签订合同和拖欠工资都屡见不鲜。且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不清,维权意识普遍......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发展城市以外地区经济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乡镇企业由于地理位置、信息传输、企......


·2023减刑假释新规定有什么?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


·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
      一、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寻衅滋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组织淫秽表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是指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


·交通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