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时候,可能由于内心的抗拒、心虚、对执法人员的不信任或者对于相关规定的不理解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出现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对于该种行为一般都会对阻碍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进行行政处罚的阻碍职务行为其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大,但是其本质上有不能所提倡,否则不利于政府权威的树立,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一套适用的条件,解除的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本身,岗位撤销属于比较特殊的......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否则的话需......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一、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一、担保公司没有抵押可以贷款吗?不可以,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


·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


·适用限制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限制减刑条件有哪些《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被告信用卡诈骗如何办?
      对于信用卡诈骗我们其实已经听说了非常的多了,对于信用卡的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国家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信用卡我们您也是了解的,因为信用卡现在已......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 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一、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1、?更广泛的债券市场参与性。......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