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同时也给予了员工辞职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都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进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合同未到期怎么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在合同还没到期时,辞退员工可以存在很多情况,无论合法与否,我国的立法也对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一)合同没到期,合法辞退
  
  根据我国立法可知,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这几种合法的辞退情形主要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可以辞退员工。
  
  当然,如果面临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合同没到期遭到辞退也就难以避免的,不过即便如此,劳动者也仍旧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则属非法辞退:
  
  (1)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则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
  
  如果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但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进行辞退,否则构成违法辞退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了,此时作为员工也是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责任,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


·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认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时常会听到有老年人被骗大量金钱,严重危害了老年人的稳定的生活,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由于养老服务也是最近兴起,法律对此的监管也不是......


·一、人在世时可做公积金遗嘱吗?
      一、人在世时可做公积金遗嘱吗?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对公积金进行处分。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则按照遗嘱处分,若遗嘱无效,则按......


·海外并购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海外并购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指一国跨国性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


·什么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因工死亡肯定是比因工伤残严重的多,直接导致了职工丧失生命。而实践中,对因工死亡的赔偿也是比较特殊的,不过需要先了解清楚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其实对于很对罪犯来讲,只要其所犯的罪刑是比较轻的,那都是有机会被判缓刑的。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其他缓刑的条件。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也是有机会被......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反应自己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对自己的利益做出保障,我们对这样的合同做出了分析,总结出原来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其中的一些事......


·举报无证驾驶交警会处理吗
      会处理。交警会去查处违章处,无证驾驶罚权在交管部门,无证驾驶应被处200-2000元罚金,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行政处罚权在交警,除非交警有明显违规......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