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在我国,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多种使用形式,可以对外转让、出租、买卖和赠与等。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赠与发生在亲属之间。按照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如果以出让方式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该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权属一样也是可以赠与的,只要是赠与人愿意以及受赠与人也愿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发生赠与,并不是说只要是赠与就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赠与土地使用权包括哪几种类型?
  一般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赠与。1、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大多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方式有分为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按照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等方式赠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赠与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且取得相应的收益权利,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赠与。3、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村或镇的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赠与必须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方式取得。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赠与的,双方需要签署赠与合同,如果赠与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划拨的话,则需要受赠人补缴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在商事或者民事活动中,您会经常接触到诸如留置权,质权等的一些权利。您在初看留置权与质权时,感觉两种权力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利......


·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的规范下要求一切有关双方协商过后的合意必须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下来作为日后纠纷处理的证据,但是老百姓在面对众多名称类似的法律文书自然就没有......


·商品房竣工后只要配套设备完备后就可以按手续
      商品房竣工后只要配套设备完备后就可以按手续向购房者交付,但是这些配套设备都需要符合交房条件,否则即使交付使用也不认定为交房,那开发商交付房屋......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住房是既有店面也有住房的一种房屋,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商住房。我们知道,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应取得该处土地......


·我国对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向来都是很大的,虽然对于单纯吸食毒品的行为不会认为构成犯罪,但此时也证明行为人是持有毒品的,而这样的情况达......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我国各个省市对征地工作都非常重视,因为这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溧水区做为南京市的下辖区县,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制定......


·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效果是什么?
      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效果是什么1、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产生的效果,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


·离婚财产公证多少费用,公正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公证多少费用,公正需要哪些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双方的收入也逐渐的多样化,比如说房产,车子,股权等收益,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如......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一、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1、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溯及力规定是什么?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溯及力规定是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