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怎么写?


  
  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
  
  
  子女抚养权的概念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起状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面说了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实际上在拟写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起状的时候注意一下上面说到的问题,只要是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法定事由的,都可以成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末尾需要把起诉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
  
  总的来说,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没有太大难度,主要在“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如果理由不够充分,法院是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当然,如果自己写不了或写不好,可以请律师代写
  
  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用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来约束双方对孩子负应尽的义务,以免在这期间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对孩子的心理上也会造成不可磨灭的阴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过节发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过节发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过节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后男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后男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


·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一、正常驾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


·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


·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一,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截止到6月30号,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还会把约定好的租赁期限一并写入所签订的协议当中。虽然具体的租房期限由当事人......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条件?一、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认为是既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


·触犯了受贿罪会判多少年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根据我国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