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前提下,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近年来,科学技术应用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其中就包括了在诉讼中的作用,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在诉讼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司法鉴定包含很多内容,那么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
  
  痕迹司法鉴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接受指派或委托,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案件中涉及的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整体相关性等进行鉴别或判断的一种活动。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常见鉴定内容:
  
  涉案痕迹:案件(犯罪现场、合同、协议、借贷纠纷等)中涉及的指纹、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开锁等痕迹。
  
  车辆痕迹:交通事故或其他案件中对车辆痕迹(轮胎行驶印痕、刹车印痕、路面擦划痕迹、车体痕迹、附着物痕迹)检验确认事实情况、提供划分责任依据。通过碰撞痕迹确定碰撞对应部位,碰撞方式。
  
  物品痕迹:各种物品(手机、手表、家电、车辆等)是否有撕开保修标签、进水、再次维修、撞击痕迹。确定手机等是否为人为使用不当出现故障。
  
  火灾痕迹:对室内或室外的火灾(家用电器、车辆等)确定火源、起火点、蔓延方向、燃烧速率等,认定火灾原因。确认起火原因,为火灾损失责任划分提供依据。
  
  爆炸痕迹:液化气、天然气、粉尘、锅炉、炸药、油料等引起的爆炸痕迹,依据爆炸特征等确认爆炸原因,为爆炸损失责任划分等提供依据。
  
  隐性痕迹:涉及物体、人体及其它可见或用相应方法可显现痕迹,如交通事故中方向盘上的指纹痕迹。
  
  其中包括涉案痕迹中的指纹、足迹、开锁痕迹,也有交通事故所需要的车辆痕迹,当然还有物品痕迹、火宅痕迹等等,这些痕迹的鉴定能够帮助公安人员掌握案件发生的过程,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湖北省盗窃罪的起刑点是多少?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实际生活中,东西失窃是一件能够经常看到的事情,有的时候可能也亲身经历过。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盗窃罪是会被判处刑罚的,......


·商品房
      商品房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购买超过5年、......


·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法院调解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民事调解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双方当事人,除被撤销外,将永久有效。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


·给有故意伤害致死判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否合法?
      法律是严谨的,每一个案子的审判都讲究证据以及对应的罪状及法条,如果您对法庭的审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关于这方面的小编整......


·集资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可能在新闻网络上都听说过集资诈骗的事,也听到了不少人的利益受损,投资的收不回。以集资的手段进行诈骗,坑害了不少人。为此,法律也出台了很多规......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


·关于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现在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除了未开发的荒山、荒地以及荒漠等不适宜人们居住的地方,抬头一眼望去无处不见建筑物......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员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
      撤销权又叫抗辩权吗,两者有何区别?在债权债务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会放弃行使自身权利。这个时候就要行使撤销权去消灭之前请求行使的......


·怎样购买二手集资房?
      在集资房修建好之后,首次进行购买的,这不属于购买二手集资房。只有日后,集资房产权人将自己名下的集资房出售给他人的,这才是在买卖二手集资房。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