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企业或者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童工一班不满16周岁,如果任何企业或者单位雇佣童工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国家制定相关规定来保护童工,那么根据国家规定,个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童工
  
  童工就一直被认为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并且在社会当中引起了很多人的极大程度关注。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与飞快进步,有结合国家社会教育体制的逐渐完善进化,大多数国家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安全保障做出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和处理办法。
  
  二、个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童工受到国家保护,国家名门禁止任何企业使用童工,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的罚款标注给予惩罚。非法招用未成年人还有可能吊销营业执照。所以,从以上文章我们可以解决非法个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的问题,企业在用人时应该注意这些问题。避免误招童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吗?
      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吗?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公司法》第168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欠钱15万一直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房价上涨的比较离谱,为了控制房价,让房屋真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房价上涨的比较离谱,为了控制房价,让房屋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不是用来炒的,当地政府会出台一些政策要限购,以达到抑制房价的......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一样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一样吗?1、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性质上没什么不同,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 一、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
      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一、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1、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


·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条例是什么
      员工的工伤能力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国家要求在开展鉴定工作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


·离婚净身出户是否可以免除还贷责任
      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一方净身出户的话,那此时是不能分得一分钱的财产。但此时如果夫妻还有共同债务的话,是否一方离婚净身出户了,就可以免......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内容有什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